经过20天的等待,昨日,琼瑶状告于正等侵害著作权案一审判决终于出炉。法院判定于正确系非法改编,要求于正公开向琼瑶道歉,并与湖南经视文化传播有限公司、东阳欢娱影视文化有限公司、万达影视传媒有限公司等被告共同赔偿琼瑶500万元。结果一出,琼瑶喜极而泣,于正则是满心不服,称一审证据不足还将上诉。
一审判决 五被告赔偿琼瑶500万元
从今年4月,琼瑶发表微博举报于正编剧的《宫锁连城》抄袭其著作《梅花烙》到12月5日第一次开庭审理,琼瑶状告于正抄袭一事引发了众多关注。昨日下午,北京市第三中级人民法院宣布了一审判决结果。
法院认定,原告琼瑶提交的剧本《梅花烙》确系电视剧《梅花烙》的拍摄剧本,琼瑶就是剧本《梅花烙》的作者及著作权人,享有对其作品的改编、复制等权利。而于正剧本《宫锁连城》的情节安排、推演与琼瑶作品小说《梅花烙》、剧本《梅花烙》高度相似,属于非法改编。各被告未经琼瑶许可擅自改编剧本并以剧本为基础拍摄电视剧侵犯了琼瑶的改编权及摄制权。
于是,法院一审判决要求,被告湖南经视文化传播有限公司、东阳欢娱影视文化有限公司、万达影视传媒有限公司、东阳星瑞影视文化传媒有限公司立即停止对《宫锁连城》的复制、发行和传播。被告于正需在新浪网、搜狐网等显著位置刊登致歉声明,向琼瑶公开赔礼道歉消除影响。同时,五被告还需连带赔偿原告琼瑶经济损失及诉讼合理开支共计500万元。
琼瑶很激动 这是知识产权的胜利
耗时许久终于有了结果,琼瑶是相当激动,通过官微发表声明表示“正义终于发出了声音!”并且感谢法律让她对人生恢复了信心。“此时此刻,激动不已。这个案子已经不是我和于正的个人争议,而是‘是’与‘非’之争,是‘正义’与‘非正义’之争!泪在眼眶,我只想大声喊一句,知识产权胜利了!”
琼瑶称,中国电影文学学会会长王兴东老师所说的“琼瑶诉于正一案,比他们创作一部剧本更具有深远的影响力”是对此次官司最正确的评价。并对曾联名支持她的140位编剧们表示,“我们会走进一个更有尊严更有保障的社会!”而据琼瑶代理律师王军透露,琼瑶表示500万赔偿扣除必要的诉讼费用剩下会捐献给公益事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