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坛广播台
广播台右侧结束

主题: 的哥撞死宠物狗 竟要向狗磕头谢罪!

  • 彼此彼此温暖
楼主回复
  • 阅读:741
  • 回复:2
  • 发表于:2010/6/24 10:34:07
  • 来自:陕西
  1. 楼主
  2. 倒序看帖
  3. 只看该作者
马上注册,结交更多好友,享用更多功能,让你轻松玩转杨凌社区。

立即注册。已有帐号? 登录或使用QQ登录微信登录新浪微博登录

“狗主人让我给狗磕三个头谢罪,这实在过分。”出租车司机李国强说,这是6月16日23时许,他驾车将一只小狗撞死后发生的事。

17日,记者在中亚南路派出所见到了李国强和他刚出院的妻子,以及小狗的主人梁先生。

  李国强住在乌市机械厂附近。“当日我从卡子湾拉了一名到开发区的住户,车辆由南向北行驶至广州南路方向时,一只体长约40厘米的黄色博美犬从车底下窜过,被车撞伤。”李国强说,他随后下来查看,只见一名女士抱着博美犬在哭,见博美犬还有呼吸,他便驾车将它送到了苏州东街的阳光宠物中心进行救治。

  阳光宠物中心负责人说,被撞伤的小狗是脑出血,抢救无效后身亡。

  李国强说,从宠物中心出来后,他便与那名女士协商如何赔偿,谁承想那名女士说“赔10只狗都不行”,要他趴在地上给狗磕三个头才行。

  “我怎么可能给狗下跪?”李国强说,协商无果,他们便一起到了中亚南路派出所,他通知妻子王娟带钱来和对方谈赔偿事宜。

  结果,双方在派出所发生争执。

  王娟说,听说对方让丈夫给狗磕头后她很气愤,双方就吵起来了,自己和丈夫在争执中被对方扯破上衣。当时,她感到胸闷、呼吸困难,随后被送往新疆医科大学第五附属医院。

  在医院提供的病历上记者看到,王娟颈胸软组织损伤,呼吸困难、手脚麻木,原因是患者与他人发生争执。

  博美犬的主人梁先生介绍说,他是广州南街卫星广场花园小区的住户,带狗的是自己的女朋友,当初买狗时花了1000元钱,已养了三年,已经有感情了。

  梁先生的女友说,她当时在带狗遛弯,狗没有拴链子。

  梁先生说,事后双方确实发生过争执,不过没有说过让对方给狗磕头的话。司机要求协商解决时,他表示让司机看着办,但司机却表示这是交通事故,要等交警处理,并未表示如何赔偿的问题。

  乌鲁木齐中信律师事务所张民主任说, 根据相关规定,宠物狗上马路,应该在主人的牵领下,不能影响其他车辆和行人的正常通行,这种情况下如果发生交通事故,可以由交警部门来确定事故责任。但具体赔偿,要根据驾驶人与狗主人的过错大小来确定责任,责任确定了才能确定赔偿的比例。

  目前,乌鲁木齐市公安局中亚南路派出所正在处理此事。
乌鲁木齐市公安局中亚南路派出所门口,李国强和妻子王娟(右)等待处理结果。李国强觉得很委屈,自己撞了小狗有不对的地方,但对方让一个大男人给狗磕头做法让他无法接受
  
  • 达瓦扎西1
  • 发表于:2010/6/24 12:53:40
  • 来自:陕西
  1. 沙发
  2. 倒序看帖
  3. 只看该作者
论坛首页有个“排行榜”

点击进去有个“网友排行”

就可以看到自己的排行
~~~~~~~~~~~~~~~~

奖品的领取就是根据这个~
(0)
(0)
  
  • 滑雪儿
  • 发表于:2010/6/24 14:19:23
  • 来自:陕西
  1. 板凳
  2. 倒序看帖
  3. 只看该作者
论坛首页有个“排行榜”

点击进去有个“网友排行”

就可以看到自己的排行
(0)
(0)
  
帖子已过去太久远了,不再提供回复功能,请勿尝试回复!!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