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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表于:2010/5/12 20:48:59
- 来自:陕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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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时代”随想曲 在这春暖花开的日子里,多少杨凌人们心中期盼的新时间商业广场终于盖好交工了。多少人的目光集聚在此,除了广大消费者外,这里重点要强调的是以下四类人:1、广场管理者,以下简称“领导”;2、购买了广场的200多户房屋店面的所有者,以下简称“房主”;3、未购买,但想租店面自己来从事商品销售的求租者,简称“经营者”;最后一类是无处不在,“聪明过人”的、全国人民痛恨的哄抬物价者的投机者,简称“炒房客”,为啥用“客”这一词呢?因为他们租店的目的并非自己用,而是转手给他人,就像在你家坐客的人一样,并不会常住。当“房主”刚拿到自己房子的钥匙,“炒房客”就随后而至,以某种名义将你的房租下,按年付款,“房主”们被这从天而降的“好人好事”而打动,未加思考就与他们签订合同,拿上首期租金高兴的回家了。辛苦的“炒房客”也开始下一步棋--搜所“经营者”,看到了立马上去打招呼,并加价5000元、1万不等租赁给“经营者”就这样一间40平方的店面就由“房主”——“炒房客”——“经营者”,租金也从2万不等变成3万不等。现在咱们来以40㎡店面为例来算一算帐:“炒房客”投入2万-2.4万,回收3万,利润高达50%-30%。经营者一年固定投入成本房租3万,物业管理费用1600多元,水、电费假设1500元,人工以2人每人每月800元计算,一年就是19000多元,合计超过5万元,利润未知。在这种情况下“经营者”能干几年?当然也有干的好的,但大多数的经营者会不会放弃呢?如果放弃多家店面转让,刚开业的广场一年之后会变成啥样子?“房主”们可以算一算,究竟是稳定“经营者”多租几年,还是“炒房客”租一年你收入的多呢?“领导”们难道你们也未能看到“炒房客”扰乱市场秩序的严重后果,如果看到是不是想办法未维护秩序严防后果加深。“经营者”也请看清你面前的“真假房主”,算好自己的帐再投入吧!我们希望“新时代”长久稳定,“领导”们、“房主”、“经营者”你们不希望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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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是房主,寻找有实力的租客QQ115608276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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杨凌收入低,消费高,钱价高,新时代广场会火的!位置好,环境杨凌第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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