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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商行政管理所下岗失业人员从事个体经营办照程序

信息来源于:杨凌在线 发布时间:2008/2/9
工商行政管理所下岗失业人员从事个体经营办照程序


  申请者持本人身份证、租房合同(场地证明)、两张一寸免冠照片向所辖区工商行政管理机关提出申请。
  下岗失业人员需提交《再就业优惠证》;随军家属需提交师以上政治机关或西安军分区政治部出具的有关证明;高校毕业生需提交《毕业证书》以及省级高校毕业生就业工作主管部门签发的《全国普通高等学校本专科毕业生就业报到证》或者《全国毕业研究生报到证》。对申办人员实行“绿色通道”,提供“申请优先、受理优先、审批优先”的一站式服务。

  工商行政管理所(联系电话:后稷路工商所:87012457; 西农路工商所:87018500 邰城路工商所:8701213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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