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签订劳动合同工作程序

信息来源于:杨凌在线 发布时间:2008/1/31
签订劳动合同工作程序


  (一)、制作范本:依据《劳动法》、《陕西省集体合同条例》等法律法规,拟定《集体合同》和《员工劳动合同书》范本,下发用人单位参考或直接使用。
  (二)、组织签订:指导用人单位与工会组织或员工通过平等协商的方式,依法签订《集体合同》和《员工劳动合同书》,送劳动保障部门审查备案。
  (三)、审查备案:示范区人事劳动局在接到用人单位签订的《集体合同》后, 7日内对所签《集体合同》条款及其附件进行审查,符合规定的,加盖审查意见章后送合同双方当事人遵照执行,不符合有关规定的,随时退回用人单位并说明理由。《员工劳动合同书》按自愿原则由示范区人才交流中心负责鉴证。与《劳动法》及国家现行法律法规相抵触的劳动合同,人才交流中心不予鉴证。
  (四)、监督实施:通过劳动保障年检、专项抽查、劳动执法监察等方式,督促双方当事人全面履行所签订的劳动合同书,依法维护用人单位和员工双方的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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